关于2014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:
各部门、各区域经销商、各区域合作伙伴。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和上海市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精神,并结合我司实际,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2014年4月5日至4月7日共3天。4月5日(星期六、农历清明节)为法定节假日。4月6日(星期日)、4月7日(星期一)放假。4月8日(星期二)正常上班。
二、各部门自行妥善安排好放假前工作,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
三、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迅速启动应急预案,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第一时间上报,确保节日安全。 特此通知。
人事部